每研、美言2020/11/10 (二)
每日研經釋義 <利未記 27:1-25>
一一這一章是利未記最後一章,講到許願與奉獻的條例。本段可分為四段,第一段是許願奉獻人的條例(27:1-8);第二段是許願奉獻牲畜的條例(27:9-13);第三段講到許願奉獻房屋的條例(27:14-15);第四段是許願奉獻地業的條例(27:16-25)。奉獻人的條例中講到,「你估定的,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要按聖所的平,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。
一一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。」(27:3-4)男女被估定的價值不一樣,這樣的經文很容易被性平人士攻擊,認為聖經主張男女不平等。其實,這是從人的經濟能力來評定的,就如第8節說:「他若貧窮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。」這樣的條例反讓我們看到上帝的慈愛、憐憫與公義,祂顧念人在經濟能力上的差異,而採取不同的標準,不讓人在許願和奉獻的事上成為重擔。今天再次為上帝的屬性:慈愛、憐憫與公義向祂發出真誠的讚美與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