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 客家宣教神學院院長
● 溫永生牧師 研經分享
● 按«每日研經釋義»進度
● 以賽亞書 56:1-12
一一本章起至66章是學者所稱的「第三以賽亞」。本章中的3-5節提到「太監」,摩西律法規定太監不能入上帝的聖會(申23:1),他們自稱是「枯樹」!(3節)吳獻章牧師在其注釋書中說:原本不能有兒女,當然也因而沒有家庭的他們,如今因著受苦僕人(即彌賽亞)的緣故,從耶和華得到名號,沒有兒女的羞辱從此被洗刷,「比有兒女的更美」!(5節)衣索匹亞的太監讀了這內容(徒8:28),必定得了不少安慰。
一一另外,「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」出現兩次(3、6節),他們只要事奉神、愛神、守安息日、持守神的約(6節),上帝說:「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,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,在我壇上必蒙悅納,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。」(7節) 被猶太人排除在外的這兩種人,其實也是被上帝所悅納的!今天讓我們為此感謝主!讚美主!